保健食品的本質仍然是食品
發布: 2015-03-18 16:28:15 作者: 王娜 來源: 陜西日報

隨著百姓健康意識的增強,保健食品市場也空前活躍起來,商家的營銷手段更是百變頻出。由于缺乏專業知識,很多老年消費者被“忽悠”:用自己的血汗錢換回一堆價格不菲卻用處不大的“保健品”。
2003年5月1日起實施的《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審技術規范》明確規定保健食品的申報功能為27項,其本質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一類食品,說到底,仍然是食品。
誤區澄清:保健食品≠治病藥品
“將保健食品混同于普通食品或藥品進行宣傳,是一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違法宣傳的慣用手段。”西安市食藥監局一工作人員表示,很多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的目的是用來治病,這是很大的錯誤。保健食品一般需要較長時間服用,才能對身體發揮保健作用,消費者千萬不能抱有“吃保健食品能治病”的觀念,以免誤入保健食品消費誤區。
保健食品是什么?在2005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中對保健食品有明確定義,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監管行動:嚴禁通過會議或講座違法銷售保健品
從3月份開始,西安市食藥監局將在全市開展為期五個月的保健品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保健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實現轄區內100%的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100%的經營企業持有有效許可證,企業的主體責任得到落實,保健品生產經營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非法生產、非法添加、非法經營、非法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此次專項整治以重點產品、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案件為突破口,重點打擊地下黑窩點生產保健品,企業未經許可生產保健品,偷工減料、摻雜摻假或者不按照批準內容生產保健品,保健品重金屬、微生物超標等質量問題以及違法違規委托生產。
在非法經營方面,重點打擊未經許可經營保健食品,未經批準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產品,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等問題。嚴禁企業以會議、講座等形式違法銷售保健品,市場開辦者對入場的保健品經營行為負連帶責任。另外,保健品生產經營企業要在醒目位置懸掛“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經營企業同時懸掛“如何正確選購保健食品”提示。
特別提示:如何正確選購保健食品
消費者應當如何選購保健食品?市食藥監局特別提示:
第一、要看清保健食品的標志和批準文號。保健食品的標志為“藍帽子”,國產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是“國食健字”“衛食健字”,進口保健食品是“國食健進字”。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網站查詢。
第二、檢查保健食品包裝上是否注明生產企業名稱及其生產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可到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藥監部門網站查詢。
第三、保健食品的基本屬性是食品,任何保健食品(包括進口產品)都標明了特定的保健功能,應當根據自己的健康狀況并在醫生指導下合理選購保健食品。
第四、看清產品的包裝、說明書等標識內容,產品的外包裝或說明書中不能宣傳或暗示具有治療作用,否則違反標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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