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法制化元年 穩字當頭
發布: 2006-11-0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訪中國著名直銷研究專家、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教授王義
11月1日和12月1日,分別是《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實施一周年的日子,這一年也是中國直銷走向法制化和規范化的第一年。兩部條例究竟對中國直銷業產生了怎樣的影響?為此,記者采訪了著名直銷研究專家、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教授王義。
牌照發放謹慎
王義認為,直銷牌照的發放表明直銷作為一種國際商業業態正式進入了中國,中國直銷企業擺脫了無證經營的游離狀態。對于直銷員來講,有了判斷直銷企業、選擇直銷企業的依據和標準,有了識別正當和不正當、合法與非法的武器,這對直銷員是一個法律保護。對消費者而言,直銷牌照的發放更是切實地保護了他們的利益。
從2005年12月1日《直銷管理條例》施行,到如今只有7家外資企業和3家內資企業拿到直銷牌照,說明政府在對直銷牌照的發放方面是非常謹慎的。對此,王義教授認為,一個好的商業模式,在一個不成熟、不規范的市場環境內,往往會演變成一個壞的商業結果。眼下對中國的直銷業來說,更重要的是穩步經營,政府深諳此理,因此在努力探索直銷管理模式,政府采取慎重和務實的態度也是無可厚非的。
打擊傳銷更嚴厲
王義教授告訴記者,《禁止傳銷條例》對“傳銷”概念的定義給打擊傳銷工作提供了明確的依據。直銷與傳銷最大的區別就在于,直銷以“銷”為目的,而傳銷是以“騙”為基礎的,無論是老鼠會還是基地炒作,都是建立在欺騙的基礎上的。
正是由于長期以來中國直銷缺乏法律規范,整個行業也比較混亂,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使得傳銷橫行,影響了直銷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如今有了明確的打擊傳銷的法律,可以給正規直銷企業一個生存的良好環境,也可以改變其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
為此,繼去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傳銷的“魯劍”行動以后,國務院今年8月31日發布《全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并將重點放在廣西、廣東、山東等14個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省(區、市)。
王義教授認為,政府在直銷發展過程中處于規范者和管理者的地位,企業是直銷行業發展的主體,出臺《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及其它一些非常嚴厲的條款,是因為確實有許多不誠信的行為存在,政府規范固然重要,但企業自律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