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EXCOIN虛擬外匯平臺開展傳銷活動 任丘警方進行立案偵查
發布: 2022-07-28 12:53:33 作者: 佚名 來源: 任丘公安

關于崔艷輝等人涉嫌非法組織、領導傳銷案參與人信息登記通告
2020年10月9日,任丘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對崔艷輝等人涉嫌非法組織、領導傳銷案進行立案偵查。經偵查,2019年03月01日至2020年06月份,崔艷輝在任丘市永豐路辦事處季家鋪村,多次利用 EXCOIN虛擬外匯平臺,采取以拉人頭、發展人員炒賣美金獲取返利提成的方式非法開展傳銷活動,且多次擔任講師為下線參與人員講解平臺模式,涉嫌刑事犯罪。
為查明案件事實、收集案件證據,希望廣大參與人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登記取證工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參與人應當對本人提供的證據材料真偽性負責,偽造變造或者隱匿證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對于參與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刑事證據和案件偵辦要求的,工作人員將依法排除、拒絕接受。希望本案參與人及時參與信息登記,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逾期未登記的,責任自負。
一、核實登記時間
信息登記期限自2022年07月25日起至2022年09月31日結束,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核實登記地點
任丘市公安局經偵大隊。
地址:任丘市北站路慶豐大酒店正對面,任丘市公安局經偵大隊5010房間(因疫情原因,需提前打辦公電話聯系)。
三、攜帶材料
身份信息材料
參與人參加信息登記的,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進行身份信息核實:
參與人不能參加的,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委托代理人參加信息登記。除提供上述證明資料外,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或鄉鎮、街道、居委會、村委會確認的委托書原件等材料。
參與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參加現場核實登記。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以及戶口本或監護證明等能夠證明雙方法定代理身份關系材料的原件
參與人已經死亡的,由其繼承權利人持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證明繼承權的法院生效判決(公證文書)或有繼承權的身份關系證明等材料到登記地點進行信息登記。
四、注意事項
1、此次信息登記的結果將作為司法審計的數據基礎之一,請參與人及時參與,避免因不參加信息登記影響自己的合法權益。
2、為方便登記,請參與人提前預約,有序到公安機關參加信息登記
3、請參加信息登記的參與人按昭通告的要求進行信息登記,遵守登記現場秩序。
4、參與人應注意防范電話和網絡詐騙,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參與人提供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等個人信息,不會提出轉賬、驗資交費等要求。請參與人提高個人信息安全和財產安全保護意識。
5、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干擾信息核實登記工作、損害參與人合法權益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6、登記期間如遇重要緊急警務任務,工作人員將暫停登記,敬請諒解。
7、希望本案參與人及時參與信息登記,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逾期未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主張。
任丘市公安局經偵大隊
2022年07月25日
任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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